張貼日期: 2026-06-20 11:59:09 點閱:11
說明:
一、 依彰化縣政府人事處案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下稱人事總處)115年6月9日總處培字第11530266772號函辦理。
二、 數位發展部及人事總處為協助各機關(構)推動AI人才培育及認證,爰參考國際公部門職能框架,並結合我國「AI產業人才認定指引」之分類邏輯,編製旨揭指引(本府115年6月16日府人考字第1150228422號函諒達),現人事總處為利各機關推動相關措施,爰製作旨揭問答集供參考運用。
三、 為協助各機關積極運用多元人事措施提升公務人員AI知能,爰重申相關措施,請加強宣導及落實辦理:
(一) 協助同仁完成AI知能相關訓練時數:人事總處業將「AI知能課程學習時數達成率」納入115年度人事業務績效考核,請各機關同仁完成3小時基礎及3小時進階,共6小時AI知能相關課程。
(二) 費用補助及獎勵:彰化縣政府前以114年8月11日府人考字第1140318492號函請各機關鼓勵同仁參與AI知能訓練(所需經費由各機關依預算情形衡酌核給),並就推動AI落地運用著有績效者予以多元獎勵。
(三) 將AI知能納入陞任評分標準:行政院前以114年12月22日院授人培字第11430287251號函修正「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陞任評分標準表」,各機關可依擬任職務特性或業務需要,將AI知能及考取相關證照納入陞任評分標準。
四、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原書函影本及其附件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