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加強宣導並落實公部門職場霸凌及性騷擾防治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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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公告 / 張貼者
                人事主任
                                   
                                            
            
            
            
                張貼日期: 2024-11-19 09:3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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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件: | 
			原函影本、員工職場霸凌防治與處理建議作為及作業流程、員工職場霸凌防治處理流程篇、性騷擾案件申訴處理作業流程指引(電子檔4個)(本文附件請至本府附件下載區(https://attach.chcg.gov.tw/)下載,附件驗證碼:653J8J) | 
		
	
 
	
		
			| 主旨: | 
			請加強宣導並落實公部門職場霸凌及性騷擾防治相關事宜,請查照。 | 
		
	
	
		
			| 一、 | 
			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下稱人事總處)113年11月11日總處綜字第1131001907號函辦理。 | 
		
	
	
		
			| 二、 | 
			為建構健康友善之職場環境,落實公務人員保障法第19條、公務人員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第3條、性別平等工作法及各機關自訂之職場霸凌及性騷擾防治相關處理機制,請各機關(學校)於處理案件時應確實依上述及各機關(學校)所自訂之相關規定辦理,並踐行標準作業程序,妥適規劃辦理時程及時效管控;適時向機關(學校)首長和單位主管說明相關規定,並請關心同仁,重視機關(學校)和諧及相互尊重,避免發生職場霸凌或性騷擾情事。 | 
		
	
	
		
			| 三、 | 
			檢附原函影本、「員工職場霸凌防治與處理建議作為」、「員工職場霸凌處理標準作業流程(範例)」、「員工職場霸凌防治處理流程篇」(業置於人事總處全球資訊網-常見人事案例【https://www.dgpa.gov.tw/acase/index】)及「行政院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性騷擾案件申訴處理作業流程指引」等資料,請參考運用。 | 
		
	
 
	
		
			| 正本: | 
			本府所屬各機關、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本縣各縣立高中、本縣各國民中學、本縣各國民小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