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修正「友善家庭-公教員工福利服務措施推動方案」,名稱並修正為「友善職場-公教員工福利服務措施推動方案」,自114年10月13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檢附原函影本及「友善職場-公教員工福利服務措施推動方案」各1份。
轉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修正「友善家庭-公教員工福利服務措施推動方案」,名稱並修正為「友善職場-公教員工福利服務措施推動方案」,自114年10月13日生效
張貼日期: 2025-10-20 09:20:13 點閱: 211 (1232.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