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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性別平等工作法施行細則」第4條之2、第4條之3,業經勞動部於中華民國115年4月8日以勞動條5字第1150147759號令修正發布

類別:一般公告 張貼者:人事主任

張貼日期: 2026-05-14 16:23:23 點閱: 123 (1719.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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