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綜合行政職系組長職缺1名
- 官職等 : 委任第五職等至薦任第七職等
- 職系 : 綜合行政
- 資格條件:
- 學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公私立學校畢業,教育程度為大專以上。
- 考試或升官等訓練:公務人員普考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
- 職系:具備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 銓審:經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含)以上合格實授之現職公務人員。
- 考績:不限制。
- 專長:
(1)負責盡責、品行端正無不良嗜好、具服務熱忱及協調溝通能力、注重行政倫理,並能配合校務需要調整工作及職務輪調者。
(2) 熟諳政府採購法相關法令及作業,具採購專業人員訓練及格證書、防火管理人證照、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證照尤佳。
(3) 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熟悉 Word、Excel 及網際網路應用者尤佳。
- 工作項目:
1.採購、招標、營修繕 工程等相關事宜。
2.校園安全、場地開放及租借管理相關事宜。
3.校園綠美化養護及環境衛生管理。
4.全校水電、電梯、飲水安全、消防等設備維護。
5.公有建築、廳舍管理及維護工作。
6.技工、工友、警衛及臨時人員管理。
7.校園空間、設施及安全衛生相關補助計畫撰寫、申請及執行。
8.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聯絡方式:
1.應徵前請務必至人事服務網(eCPA)/應用系統/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確認個人資料正確性,有錯誤或遺漏處,請先聯繫服務機關人事單位修正,並請
登打簡要自述。應徵本職缺後,相關個人資料將以MyData登載為依據,不全或有誤部分不予採計。
2.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前往相關連結網站),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
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須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大頭照)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3.另請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掃描並合併成一份PDF檔案後上傳:
- 考試及格證書
-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 現職派令
- 現職銓敘審定函
- 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
- 其他採購專業人員訓練及格證書、外語能力證明文件等(無者免附)
4.現職應徵者需同意開放履歷給本校調閱,未至人事服務網報名、未完成上傳上述表件資料,及未同意開放履歷給本校調閱者視同資料不齊,不予錄取。
5.視報名人數情形擇優面試或業務測驗、書面審查,資格不符、資料不全、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未符合資格者,請勿報名。
6 .本項甄選結果得視甄選情形及本校需求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
錄取結果將登載於彰化縣政府全球資訊網 ( 網址:前往相關連結網站 ) 首頁 > 徵才資訊 > 彰化縣政府徵才錄取公告項下。
聯絡電話:(04)8882072分機50(劉主任);應徵人員如欲詢問工作內容,請洽總務處聯絡人:(04)8882072分機10(呂主任)。
- 備註 : 應徵人員須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特考特用限制轉調之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