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5-09-04 11:07:30 點閱:48
說明: |
一、 | 依據財團法人福田文教基金會114年8月29日福田瑞字第0597號函辦理。 |
二、 | 檢附來函及相關資料供參。 |
三、 | 如對本案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本案承辦人:高曜如,電話:02-27084366分機235。 |
財團法人福田文教基金會 欣榮圖書館急難學生助學基金申請說明
一、施行範圍:南投縣全縣13鄉鎮市及雲林縣全縣 20鄉鎮市、 彰化縣二水鄉、田中鎮、北斗鎮、溪州鄉、社頭鄉、員林鎮、 永靖鄉、田尾鄉、啤頭鄉、竹塘鄉,共計43 個鄉鎮市。
二、助學對象:戶籍設籍於上揭 43 鄉鎮市之在學學生,而有父 母雙亡或父母之一方死亡、離棄或發生天災、意外、重病或 父母離婚等變故,致無力繳納依規定應繳交學校之學雜費, 影響繼續就學機會者。
三、排除規定:如應繳交學校之費用,各級政府已同意免費提供或依其條件可向政府請求補助者,或有其他公益團體已提供足額補助者,均不得請求本項助學金。如父母健在,祇因貧困或一時失業,亦不得為本項助學金之請求。
四、申請程序:級任導師遇有學生符合第二條之條件者,請據實 逐項填寫如後附「新案申請表」;如以前曾已申請獲准救助 須續繼救助者,請填寫如後附「舊案回報單」。申請採集中 方式,由每校校長指定之學校連絡人負責於第六條所示申請期間蒐集全校各班之「新案申請表」及「舊案回報單」,集中一次傳送台北福田文教基金會(傳真號碼: 02-2709-7575)。請勿各別分散申請。
五、助學金額:准予救助之學生每名每學年(含上、下兩學期) 國小新台幣(下同)伍仟元、國中柒仟元。(因南投縣竹山 鎮紫南宮自104年開始,對竹山鎮全鎮各國中小學生補助 部分項目學雜費,本基金會在不重複支付原則下,謹調整 該地區代繳學雜費金額為:國小每名參仟元,國中每名伍 仟元。)
六、申請期限:每年第一學期9月1日起至10月31日止,逾期 申請,恕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