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告 / 張貼者 人事主任
張貼日期: 2025-09-08 15:53:29 點閱:17
主旨:有關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轉勞動部性別平等工作法第27條第4項規定解釋令一案, 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4年9月3日總處培字第1140020594號書函辦理。 二、檢附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書函、勞動部函及解釋令影本各1份。